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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是法治國家,啥大啥小事,政府都要管,還好惠豐早就先研讀農業用地相關法規,在成軍時就把這一區塊,納入建廠之必要程序。農業用地的使用有其嚴密的規範,尤其在農業特定區,其執法更為嚴格。在農地上增建建物,理所當然應為農業用途,在一整套申請的程序中,小弟現在來簡單說明一下。第一步驟為農業用地容許申請作農業設施使用申請書,第二步驟為建築物建照申請,第三步驟為建築物執照申請,第四步驟為漁業養殖登記。經過全部程序,你就會擁有合法建物使用執造,與合法養殖登記,並受政府控管與保障(至於保障是啥!! 我也不知.....,應該是淹水後會有蛙人來協助清除淤泥之類的.....)。還記得在第一階段,臭皮匠自行研讀相關法規,跑區公所,跑漁業科....跑來跑去,不下10幾趟,就為了省下那幾萬元的代辦費。但現在看來,其實應該還是要請代辦,我們應該把心力專注在養殖這一塊才是。還有一點,代辦費用無一定市場行情,開價很混亂。當初我們有委託建築師事務所,開價9萬,後來經朋友認識"自營"小型代辦事務所,開價3萬辦到好。因此,有需要申請農業設施建物的朋友們,一定要貨比三家,以免荷包失守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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